《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已于2022年4月发布,2022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有哪些具体支持细则,一起来看看吧……
就业方面
《实施细则》主要明确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可享受的就业类扶持政策有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基层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个人所得税补贴等。
毕业2年内的港澳籍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基层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
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并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的香港青年,可申请享受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补贴期限为参加计划期间。
创业方面
《实施细则》明确港澳青年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初创企业经营者培训资助、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创业税收优惠等。
港澳青年创办的初创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登记注册满6个月、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该港澳青年符合三个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0元。
港澳青年创办的初创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租赁场地用于经营,且该港澳青年符合三个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创业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最高6000元。
(点击文件名称查看政策原文)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