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是指由政府、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或其他社会力量建设筹集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以及中高层次人才供应的住房按照”归口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实行分类供应供应对象按照市本级、区级、用人单位分类设定。
谁可以申请?
A 市本级人才公寓面向人群
经认定的市级高层次人才
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
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
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
B 区政府建设筹集人才公寓面向人群
区政府建设筹集的人才公寓,向区认定的人才供应。
C 用人单位自行建设筹集人才公寓面向人群
原则上向本单位的人才供应
租金多少?可以租多久?
人才公寓租金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参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市场租金标准,由人才公寓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实施机构确定。(各区面对租金有不同规定,如南沙是不超过同期同区域市场指导租金的70%)
市本级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
期满后申请主体仍符合市本级人才公寓供应条件且需要续租的,经批准后可以续租。
多大面积?
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
90平方米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
按高层次人才服务待遇相关规定
人才公寓如何分配?
如果是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以及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申请市本级人才公寓原则上采取单位整体租赁的分配方式。
申请程序是怎么样的?
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申请租赁市本级人才公寓的,其程序为
公布房源信息
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根据人才公寓房源建设和筹集进度,在市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布人才公寓房源信息。
受理申请
申请人在市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下载《广州市市本级人才公寓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向工作单位提交申请。
初审
所在单位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人才资格等申报情况的初审,并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
复核与公示
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复核(15个工作日内);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复核结果在市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示(15天)。
公布
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并在市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布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名单。
人才公寓分配
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根据申请人申请时间、人才层级、可供应房源等情况适时制定并公布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根据分配结果安排申请人入住人才公寓,分配结果应当通过市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以单位整体租赁分配方式申请租赁市本级人才公寓的,其程序为
公布房源信息
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根据人才公寓房源建设和筹集进度,在市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布人才公寓房源信息。
受理申请及审核
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单位提交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是否已享受人才公寓及其他住房保障情况进行审核;市委组织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等自收到提交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单位及个人申报情况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送市住房保障部门。
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结合城市建设、产业发展需求,以及拟供应房源的地点、数量及申请情况,制订分配方案。
整体配租
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根据房屋分配方案,向各单位分配房屋。分配结果应当通过市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单位分租
用人单位结合房源和需求情况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制订具体分配管理方案。用人单位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分配结果报送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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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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